火災的形成
1.鐵甲安保集團講解引起火災的原因主要是消防意識淡薄,缺乏消防知識,消防管理不嚴。具體表現:
(1)生活用火不慎,如取暖、燒飯、照明、熏蚊等用火不慎引起火災;
(2)玩火引起火災,包括放鞭炮或小孩點火取樂等;
(3)違反安全操作規定,如違章燒焊、烘烤、熬煉等,以致溫度、壓力、時間、速度失控;
(4)違反電氣安裝使用安全規定;
(5)違章安裝使用電動機、電焊機、變壓器、電熱器、照明器或亂拉電線;
(6)吸煙不慎,吸煙入睡或亂扔煙蒂;
2.壞人縱為。包括為圖報復而縱火,或為掩蓋罪行、消毀罪證而縱火;
3.物體自燃引起火災。
保安員在消防工作中的職責
1.學習、宣傳消防知識和消防法規,發現和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;
2.全面了解和熟悉客戶單位的消防工作制度、措施和消防重點部位,比如易燃、易爆物品放置的場所;鐵甲安保集團電話電源開關、消火栓,消防水帶,消防閥門的位置等;
3.熟悉和掌握各種性能、規格的滅火器的使用方法;
4.保護人員,疏散物資,判斷火源位置,辨別燃燒物質的特性,判斷有無爆炸危險和有毒氣體泄漏,判斷有無房屋倒塌、觸電的危險,學會報火警;
5.保護火災現場,畫出警戒線,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火場,防止有關痕跡被損壞。
火災撲救的基本方法
火災發生后,通常要經歷初起階段、發展階段、猛烈階段、下降階段和熄滅這樣一個過程。火災的初起階段,一般是指起火后的15分鐘以內。在初起階段,一般燃燒面積不大,火焰輻射能量小,煙霧不多,易于控制和撲救。
滅火的基本方法有四種:
1.冷卻法。將滅火劑直接噴灑到燃燒物上,通過吸熱降溫,使燃燒物的溫度降低到燃點以下,使燃燒停止;或者將滅火劑噴灑到火源附近的物體上,使其不受火焰輻射熱的威脅,避免形成新的火點使火災進一步蔓延。冷卻法是滅火的主要方法,常用水和二氧化碳冷卻降溫滅火。
2.隔離法。燃燒的條件之一是必須有可燃物,撲救火災時要把著火的物質和周圍未燃燒的物質隔離開。如關閉可燃氣體、液體管理的閥門,阻止可燃物質進入燃燒區;拆除與火源相鄰的易燃建筑物,造成阻止火勢蔓延的空間地帶;將火源附近的可燃、易燃、易爆和助燃的物品搬走;設法阻擋流散的易燃可燃液體等。
3.窒息法。可設法隔絕空氣或稀釋燃燒區的空氣含氧量,使可燃物得不到足夠的氧氣而熄滅。如用不燃物或難燃物捂蓋燃燒物;用水蒸氣或惰性氣體灌注容器設備;封閉起火的建筑、設備的孔洞;把不燃的氣體或液體噴灑到燃燒物上,或用泡沫覆蓋燃燒面使之得不到新鮮空氣而窒息等。
4.抑制法。將有抑制作用的化學滅火劑噴入燃燒區參與燃燒反應,中止燃燒。鐵甲安保集團如1202、1211、1301滅火劑均屬于有抑制作用的滅火劑。
撲救火災時,具體要采取哪一種方法滅火,應當根據燃燒物質的性質、狀態、燃燒特點和火場的具體情況以及滅火器材裝備的性能等來確定。